Monday 3 September 2012

(小说)神。战 第二篇

神战。。。是神与神之间的纷战。抢的,不只是土地,还有其他神的辉煌。越多辉煌和土地者,力量就越强大。然而,各个地区的神战是以不一样的形式进行。一些地区的神是以抢土地为主,一些地区是以争夺信徒为主,然而,形式却不局限于这些。理所当然,得取力量的方法也是各式各样,主要的却仍然是依靠信徒与土地。

如今,由于它的巨大影响,神战已经变成众所周知的战事。即使如此,大家仍然维持着日常生活,生态作息依然没变。而我,也是如此,每天仍然得上学。哈秋!呃呃!好冷啊!这个冬天好冷啊!早知道,我就拜拜火神,求它给我温暖。啊啊!不过,我平时拜的是稻荷神,突然转拜火神,它应该不会如我所愿吧!

“早啊!天河!”

‘啊!早!稻荷大人!’

啊啊!对!这就是稻荷,我的青梅竹马兼本地的土地神。从小的时候,就能够看得见她的真身。当然,这也是因为她的力量达到一定程度,才能让不才的我看得见。顺道说说,如今,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,力量强大一点的神都会现身,以得取信徒的信赖。不过,稻荷本身没那么强大的力量,都是靠着本区人民的绵薄之力,才能勉强维持着这幅状态。

‘啊!对了!稻荷大人!新闻报道,最近,这片国土上的神开始纷战了呢!’

“嗯!知道啊!不过,不是和你说了很多次了吗?不用大人大人的,很烦唉!要叫我稻。荷。酱!”她撒娇般地说道,还边摇着她的狐狸尾巴。真是的,火都快烧到眉头上了,她还完全不当一回事!

‘是是!稻荷欧巴桑!不过,真的不要紧吗?以你的力量,其他的神明很容易打败你哦!’

“讨厌!人家很年轻唉!”的确,看她的样貌,一副妙龄女孩的样子,看起来才16岁左右。鹅蛋形的脸孔白皙漂亮,玲珑的鼻子配上樱桃小嘴稍带点稚气,如抹上胭脂的粉腮,湿润的明眸,眼神中又透露出智慧的光茫,煞是好看!身材又婀娜多姿,尤其是那双修长的美腿。。。如果。。。啊啊!不好不好!口水都快流出来了!真不好意思,想到某些色情方面上的东西了。。先整理好自己。总而言之,她是一个绝色美女。当然,如果她能绝“色”多一些,那就更好了!

突然,她狐疑的双眼凑过来。呃,仿佛我的想法全都被她看透了!看来要讨一顿责骂了。

“嘛!算了!不过,以我的力量,还不致于输呢!”咦?她怎么没骂呢?换作平时,一定讨一顿拳打脚踢。“好啦!你快迟到了哟!快去上学!”

‘啊!!!!迟到了!等下见哦!’

“嗯!等下见!”她笑脸盈盈地挥挥手送我走。不过,今天,她有些奇怪。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。那副慈祥的笑容有些僵硬。她想要让我放心,那副样子,反而让我放心不了。算了!等下放学后再来见她。上学要紧!



“可能。。。永远不能再见了哟。。。天河。。。”稻荷小声地道别。



(小说)神。战 第一篇

在天上 就有了战争,米迦勒带领他的使者与龙争战,龙也与他的使者去争战。
 (启示录12:7)
龙与他的使者并没有得胜,天上再没有容得下他们的地方。
(启示录12:8)
大龙就是那古蛇,名叫魔鬼,又叫撒旦,是迷惑天下人类的诱惑者;他被摔在地上,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。
(启示录12:9)
这时,只听见天上传来阵宏亮的的声音说:“我,神的救赎来了!如今,这是神的国度!因为,那神的控诉者已经坠落了!”
(启示录12:10)

这。。。是战败者的下场。。。撒旦守护它的神明失败而坠落,并蒙上千古骂名。一个战败的神明,就将失去他所有的信徒;一个胜利的神明,获得的,是无数的信徒,随之,影响的是数千年的江山社稷和文明。而,作为神的守护者,这失败的代价,来得轻多了。。。

我,是天使,神明的护手,神的铠甲,神的利剑,神的强盾。我以自己的性命与存在起誓,将尽一切力量,守护神的辉煌,维护神的存在。

Friday 31 August 2012

(故事)无题

很久很久以前,一个公爵的儿子恋上一个平民女子。公爵儿子与平民女孩地位悬殊,然而,这无阻两人的热恋。

好景不常,公爵为了政治目的,而主张他的儿子和另一名公爵的女儿联姻。可是,公爵儿子不喜欢那公爵女儿,一心一意只对着那位平民女孩。为此,公爵儿子和他的父亲闹翻,不愿娶另一名公爵女儿。

为此,公爵屡番施手,企图以利诱,恐吓,劝谏公爵儿子和平民女孩分手。更甚的一次,公爵派出打手,向那名女孩施毒手。然而,公爵的计划,在关键时刻,被他的儿子给毁了。为此,两人从此关系不和。最终,联姻不成,儿子也和他断绝关系,离开了他的领土。

那名公爵儿子,从此,能够和平民女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。

在一起后,住惯舒适豪华的地方,吃惯美味的佳肴的公爵儿子渐渐不能适应。清贫的生活,以及日复一日的工作,让公爵儿子愈加怀念往日常有的宴会及玩乐。最终,为了金钱,他们的感情破裂,每天争吵不休。终于有一天,公爵儿子一气之下,误杀了他的妻子。结果,他被逮捕起来,并因为杀人犯罪而被处决了。

Thursday 17 May 2012

哦。。。第一次

哦。。。第一次。。。

引人误会的开头,就是吸引人的诀窍。这是我第一次写部落格。离开最后一次用华文写文章,想来也有2年多了。想试试写着,看自己的笔锋是不是变钝了,还是依然和当初一样,破刀般钝。但是破刀也有破刀的锐利,被划到一个伤口,免疫力低的人就破伤风了。

这次,我的部落格的名为“我行我素”,想来也是符合我的性格,我行我素,目中无人。不过,经济之父又说过,“人,是为了自己的利益,才提供服务或产品给他人。”虽然在这种情况下,是不符的,是毫无关联的,但是,想着重这一点,“人,是自私的。”了解这一点,我们才能学着去体谅他人,去了解他人,去帮助他人。

好了,第一次,不应该显露太多,要留有后续。就像看美女一般,把衣全脱了,魅力就全没了,然而,保留着若隐若现的姿态,就让人不禁地想要更多。